小小鹌鹑 看特养业

   司立群

  日前,从互联网上看到一条消息:一只只小小的鹌鹑,竟被不法之徒用作了诈骗道具,从而引发了涉案1700余万元的特大诈骗案。在数年之间,一个由多名农民组成的诈骗团伙,在山东、河南、江苏、安徽等地先后作案,屡屡得手。近日,济宁、兖州两地警方经过4个多月的艰苦奋战,成功侦破了这起鹌鹑养殖特大诈骗案。

  2006年2月8日,来自济宁、兖州各乡镇及周边县市370余户、1000余名群众,以鹌鹑养殖被骗为由,到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济宁市公安局于2月9日立合同诈骗案件侦查。

  经查,2004年11月、2005年11月,来自安徽的农民王永顺伙同河南农民陈军,先后成立兖州市永发特禽养殖推广中心、兖州市顺鑫养殖有限公司,以高出市场价7倍的价格回收种蛋为诱饵,将每只2.5元的价格购进的普通鹌鹑作为“种鹌鹑”,以每组3600至4040元的高价销售给养殖户,骗取养殖户的购鹌鹑款,然后将回收的鹌鹑蛋以每斤2元至3元的低价销赃,造成兖州、任城、曲阜等地骗取购鹌鹑款530余万元。后经调查,王永顺还分别伙同陈军、杨森等人以同样的手段在江苏沛县、铜山县、山东省微山、河南省汝州、平顶山、山西运城、安徽濉溪县作案数起,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

  本案涉及面广、受害群 众多,涉案价值达1700余万元,受害者损失少者万余元、多者20余万元。

  此类违法犯罪案件,与其他犯罪案件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涉及人员较多,影响面广。这类案件从犯罪嫌疑人预谋犯罪、实施犯罪、被发现犯罪,大约经历一年左右的时间。犯罪嫌疑人注册设立公司开始,为树立诚信形象、扩大知名度,在公司所在地的周围地区分片培植发展示范户,制造影响,迷惑一部分人。鹌鹑案至案发时,已涉及养殖户300余户,1000余人,在兖州开设的一公司涉案人员近600人,投资的有国家干部,也有私营业主、普通市民和农民。

  本案的教训是沉痛的。近年来,在部分地区多次发生以种植(养殖)某种植物(动物)为幌子,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诈骗为目的的犯罪活动。此类犯罪活动虽经多次曝光,但上当者却趋之若骛。面对示范户们获利的游说、鼓动,少数群众不辨真伪,纷纷解囊加人,有的甚至不遗余力,拿出所有的积蓄,孤注一掷,梦想一夜致富。而此类案件,诸如工养殖蜗牛、獭兔、荷兰鼠等案例

  已发生多起,受害群众不少,但依然没有引起周围群众的警惕,存在侥幸心理。有的在投入巨额资金前不进行咨询和做市场调查,见到别人“致富”眼红,盲目跟风,造成被骗,教训深刻。在此,只想提醒投资者:在投资特养业的时候一定要到有正规资质的场子引种 另外要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作充分论证,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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