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挂野猪头卖家猪肉的骗局
跟野猪头一起摆卖,就是野猪肉吗?1月3日,柳州市林业局行政执法支队查获一起利用家猪肉充当野猪肉卖的违法行为。
1月3日中午,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在柳州市桂中菜市东面马路边摆摊,叫卖融安野猪肉,每公斤36元。他们还在摊子的一角,用塑料袋装着一个野猪头。由于猪肉的表皮被熏烤过,市民一时也无法辨别是否是真的野猪肉,不少人看了之后就掏钱买了。
随后赶到的林业局执法人员揭穿了这一骗局。在执法人员的质问下,男子承认这些肉并不是真正的野猪肉,而是家猪肉,这个摆放的野猪头是他花几十元钱从别处买来的。执法人员提醒市民,销售野生动物需要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和驯养繁殖许可证,并在固定摊点销售,才是合法的。流动摊点的野味市民不要随意购买,容易上当不说,吃出问题来就麻烦了。
录入:徐海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