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养殖梅花鹿相关产品走入寻常百姓家

  记者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贵为东北珍宝之一的梅花鹿,正以百姓易于接受的形式挺进市场,产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

  吉林省是梅花鹿资源大省,全省梅花鹿饲养量达40多万只,存栏量占全国总量的一半以上。养殖梅花鹿的鹿茸、鹿骨等产品一直被视为东北珍品,营养价值丰富,具有极高的保健食品开发价值。

  然而,长期以来,受“禁止使用人工驯养繁殖或人工栽培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作为保健食品成分”这一规定的限制,养殖梅花鹿产业发展一度陷入停滞。近年来,虽然相关规定做出了调整,但鹿茸、鹿胎、鹿角、鹿骨等最核心、最有价值的部分仍被禁止用于保健食品。

  记者走访部分梅花鹿养殖户和相关企业发现,受此规定影响,本应成为地方特色经济的养殖梅花鹿产业,只能在土特产、制药等“圈子”里谋得一些空间,在百姓日常生活最常接触的食品和保健食品领域一直无法“施展拳脚”。

  为了突破发展瓶颈,吉林省食药监、卫计委、科研院所和高校等部门反复调研论证,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2014年10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下发通知,明确:“允许养殖梅花鹿及其产品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这对于养殖户和企业来讲,无疑释放了企业的发展活力,激发了养殖户的发展动力。

  吉林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瓶颈问题突破仅仅2个月,已有企业和科研单位申报了10余项含有养殖梅花鹿产品作为生产原料的保健食品项目,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本站声明/本站留言/广告服务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43号(槐安路与翟营南大街交口金马国际A1座1803室)

邮编:050031 QQ:1178427225 电话:13373111846

传真:0311-68090489 电子信箱:hbteyang@163.com

Copyright©2002-2018 特色养殖产业网 www.hbtyxh.com 版权所有冀ICP备20002390号-2 技术支持:星象网络科技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1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