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部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严峻,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即将开始,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在加强动物防疫人员安全防护基础上,切实做好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防“两疫”叠加。

        一、扎实做好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

  今年秋季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布病集中免疫时间自9月1日开始,10月20日结束。各地要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及时启动安排秋防工作,确保组织保障到位。要强化动物疫情监测排查,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养殖户联系,及时报告处置发现的异常情况。落实强制免疫措施,深入推进“先打后补”,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做好程序化免疫,组织做好散养户集中免疫与补免,构筑有效免疫屏障。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网格化管理,发现随意丢弃病死畜禽要及时进行处置和核查溯源。深入开展养殖、屠宰、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大清洗大消毒,减少病原传播。省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疫苗等防疫物资调拨,强化技术培训,确保物资技术保障到位。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人员,加大秋防工作督导,重点督导三方责任落实情况,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切实做好非洲猪瘟和人畜共患病等防控工作

  保障包括猪肉在内菜篮子供应,应对新冠疫情防控事关重要。各地要按照全链条科学防控、全程依法监管总要求,落实落细非洲猪瘟精准防控八大举措,扎实开展疫情排查监测、清洗消毒和检疫监管等工作,严防疫情发生,确保生猪产业稳定,确保猪肉有效供应。同时,要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密切关注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出现人间感染病例,根据流调情况,迅速开展畜间全面排查,按照“四不准一处理”原则,及早发现处置患病及死亡牲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三、及时应对疫情期间农村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发生新冠疫情的农村地区,要按照省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2021年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村畜禽养殖管理指南》要求,做好涉疫农村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所在县(市、区)要立即落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农村防疫组(农村防疫分指挥部)职责,迅速组建畜禽管控组,对涉疫村庄畜禽养殖情况摸清底数,实施台账管理,严格落实“双封闭、全消毒、防鼠害、常检测”措施,重点解决整村、整户人员异地隔离村庄内散养及规模场畜禽的代养、代管、托养和村内流浪犬猫的集中管理及防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按规定科学果断处置,严防发生动物疫情。同时,要切实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对不能及时收集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及时按要求就地无害化处理,严防出现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现象。

       四、全力投身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发挥动物防疫工作者优势,履行公民义务,积极支持配合地方政府、社会、社区等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全省抗疫做出积极贡献。在“两疫”防控工作中,各地要及时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发掘典型事迹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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