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炒种

  最近,在全国兔业进入商品生产的大好形势下,在一些地方炒种瘟疫又开始抬头。据各地来人来电话和写信反映,炒种者可分为四类:

  一是明知故犯,

  二是不懂兔业法规行规的兔盲,

  三是有些皮商收购3市斤左右的小兔给兔盲卖“种兔”,

  四是一些地方的乡长、镇长和炒种者一起低价收购社会商品兔,转手卖给本乡本镇农民作种兔;还美称“为农民办好事”。

  这种炒种行为在河北有、山东有、山西有、甘肃有、贵州也有。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虽然难度很大,只要大家做好以下几条,扼制炒种还是可以实现的:

  一是大力宣传《畜牧法》和兔业行规,从根本上造成依法治兔的社会氛围;

  二是引种者必须查看供种单位的省级《种畜禽经营许可证》;

  三是对一些具体案例,有关媒体将给予曝光,是乡、镇长的,寄给县政府处理;对于涉及法律责任的,转交法律部门依法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绝不手软! 《中国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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