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开展“清风行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活动,全面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

根据通知方案,行动将坚持部门协作、全面监管、打防结合、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目标任务

  • 通过联合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活动。

  • 通过督导企业自律,引导网络交易、直播、短视频、社交等线上平台和市场、餐馆等线下交易场所严格管控非法贸易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

  • 通过宣传行动成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打击或者整治重点

  • 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二是非法食用野生动物。三是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四是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五是非法捕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天然渔业资源。

  • 重点打击或者整治的区域场所。一是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区和林场、候鸟集中越冬地、江河湖泊海洋等涉及非法捕猎(捞)野生动物的区域。二是电商、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交易野生动物或提供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三是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养殖场(户)、宾馆饭店、加工厂等实体场所。四是进出口口岸、边民互市点、东南沿海和西南沿边地区等走私野生动物活动高发的区域。五是长江流域重点捕捞水域。

清风行动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强联合行动组织领导、加强野外巡护值守、强化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集中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市场和商户、加强对运输货物监督检查、加大对进出口货物查验力度等六项。
 

附件: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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