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野猪购销联盟费用收取规定
为了增强行业凝聚力,推动彼此的发展,带动行业共同进步,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宣传、组织费用标准收取如下:
会长单位:2万元/年
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自加入联盟次年起为3000元/年)
一、缴纳时间:
由于联盟是11月成立,会费收缴时间为每年10月、11月。
二、会费用途:
1、网站联盟版块维护 2、举办联盟会议 3、联盟、联盟成员的组织宣传 4、联盟成员接待
中国特种养殖信息网
2010年11月
申请入会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简介
3、联盟现任副会长以上推荐人及推荐意见
4、填写入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