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野猪养殖技术规程2:猪舍的选址

  第二章:猪舍的选址

  地势

  应选择地势高、排水良好、背风向阳、光照时间长的地理位置建猪舍。

  水源充足

  无污染、水质标准不低于人的饮用水标准的要求。

  周围环境

  猪舍要建在距交通要道1000米以上,要远离居民区,远离化工厂,远离其它动物饲养地及闹市区。

  猪舍的设计

  由于野猪活动能力和范围要远远大于家猪,尤其是跳跃的高度要远远超过家猪,因此在圈舍周围要设有2.5米以上的护栏,防止野猪跳出。圈舍要牢固,要做到冬暖夏凉,冬季舍内温度不能低于零下5摄氏度,冬天舍内相对湿度不能超过60%;圈舍内要设有自动饮水0器;圈舍内设有专用的排粪排水通道,尽量避免人工清运粪便。如果少量饲养可建单列猪舍,在圈舍内的人形道和猪舍之间设有专用排水沟,坡度要在3—5度之间,在圈外根据饲养量修建相应容量的贮粪池。如果大量饲养,应考虑修建双列式开门猪舍,同样设有排水沟和贮粪池。

  猪舍内布局

  无论饲养量大小,猪舍都要分种公猪舍、种母猪舍、仔猪舍、保育舍和育肥舍。在圈外设有30—50平方米的运动场,做配种用。运动场护栏不能低于2米。圈舍内要有通风设施,根据需要进行排风、排气味、降温等。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本站声明/本站留言/广告服务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43号(槐安路与翟营南大街交口金马国际A1座1803室)

邮编:050031 QQ:1178427225 电话:13373111846

传真:0311-68090489 电子信箱:hbteyang@163.com

Copyright©2002-2018 特种养殖信息网 www.hbtyxh.com 版权所有冀ICP备20002390号-2 技术支持:星象网络科技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1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