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行业发展 兔业也需打假!
关乎行业发展 兔业也需打假!
陕西省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 陈一夫
中国农技协兔业中心从今年7月我国畜牧法开始实施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兔业打假活动,这是一个非常及时、有意义、事关我国兔业发展和兔农增收的大事。我国是个养兔大国,兔产品除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外,解放60多年来已为国家出口创汇50多亿美元,为兔农增收作出了贡献。但是,每当兔业出现造假、诈骗时,给兔业发展和兔农增收就会造成巨大损失。早在上世纪80年代陕西延安曾发生大规模獭兔炒种诈骗,20多家养兔协会和公司大做倒种生意,害苦了当地农民。到90年代,“哈白兔事件”又遍布全国,仅天津就有四千多农民联名上访控告。除上述獭兔、肉兔炒种诈骗外,长毛兔及“彩绒兔”诈骗事件也不断发生。1995年河南省灵宝市张学勤等人利用所谓“彩绒兔”骗款30余万元,1998年江西省万载县王新心等人利用长毛兔骗款35万元。
近年来,以“代养獭兔”的形式进行集资诈骗,其性质更为严重,仅辽宁省就发生了两起,一起是沈阳市某兔业公司,以代养獭兔为名,向社会非法集资总额达7300余万元,上千人上当受骗,另一起是该省朝阳市某养殖公司赵振海、赵振水兄弟俩以代养獭兔为名,共骗得资金高达3.5亿元,除返还投资本金1.95亿元,利息8854.6万余元外,尚欠投资户本金1.36亿余元,受害人数多达6441人。
为什么在兔业界假冒诈骗事件屡禁不止,“骗子公司”能屡骗得逞?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骗子公司都披着合法的外衣,这些公司证照齐全,有营业执照、税收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集资诈骗的主要方式是合同诈骗,而骗子公司的合同也非常正规,他们往往用前期收取客户的投资款来支付部分客户的投资收益等等。另一方面,受骗者法律意识淡薄,都被虚假的高利润、高回报率所迷惑,坐等天上掉馅饼。
为了有效打击假冒诈骗分子,除了工商、公安、检察院、法院、银行等多部门通力协作,加大打击力度外;投资兔业者也要擦亮眼睛,加大识别假冒、诈骗的技能,多长个心眼,防止自己上当受骗;政府、兔协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投资兔业者的正确指导;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也要进行实地调查后再刊登有关兔业信息和广告,防止宣传误导害人。
最后再说一说彩色长毛兔的问题:“应该肯定彩色长毛兔是普通白色长毛兔家庭中一个稀有品种,常见的有黑、灰、黄、棕、蓝、紫等颜色,其纺织品符合人类回归自然的要求。烟台美吉尔兔业公司的彩色长毛兔良种选育与推广项目,已被山东省科技厅列入星火推广计划。但彩色长毛兔的产品开发与市场销路还没有打开,市场需求量很有限,所以目前还不宜盲目号召群众大量养殖,更不能借此炒种诈骗。前不久,笔者看到某省农民报上刊登一篇记者采写的文章,题目是《养殖彩绒兔,市场有销路》,内容说,该省一农民养彩绒兔一年净挣得8.1万元。文章说:“该农民从中国农科院动物研究所引进彩绒种兔30对,养一年就产毛45公斤,所产兔彩绒由动物所以每公斤260元回收,他光卖兔彩绒收入11700元;兔仔200对,以每对600元出售,收入12万元”等等。笔者为调查事实真相,专程前往中国农科院调查得知,农科院就没有“动物研究所”,更没有供种回收兔彩绒的人,该文章全是凭空捏造,意在利用“彩绒兔”炒种诈骗,读者必须擦亮眼睛,防止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又出现假“中国”字头的协会,假“全国”性兔业会议、假“中国”字头的非法出版物,兔界人士必须提高警惕,要揭发假冒,人人打假,维护兔业经营秩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